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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酒為金門高粱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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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中若有使用到香甜酒,需選用大會指定廠牌-Vedrenne維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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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中若有使用到糖漿/果泥,需選用大會指定廠牌-Mon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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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內必須包含1種台灣新鮮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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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類型為 Fa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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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製3大杯供口感評審評分(杯子不限),比賽分為初賽及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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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賽成績最高中選出數名選手參加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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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時間5分鐘,比賽音樂為自選曲,請於報到時繳交CD,並標示清楚組別序號及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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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限制2-6人為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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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組數未達8組時,只取冠軍。
選手共同規則
1.
參賽者須著標準服裝,花式選手須服裝整齊,不可裸露。(職業大專創意茶酒傳統組除外)
2.
參賽者需使用量酒的器具調製;花式調酒可使用Free Pourer直接倒酒,不必使用量酒器。
3.
花式選手如果將瓶中的酒倒完後,不得再丟空瓶,並每1瓶中最少需3cl材料(若配方為3cl以下,則還是需裝至3cl)
4.
選手依編號順序上場,上場人數依實際賽程而定,每位選手必須帶自己的器具及裝飾物。
5.
參賽者上台準備完成後,要等評審或BAT委員會通知才可開始調製。而當參賽者完成調製後,需等待工作人員將調製完成的飲品端給口感評審。參賽者要從調製好的玻璃杯或調酒杯中從左到右依序倒出。
6.
參賽者要先從指定産品開始調製,然後由低酒精的再到高酒精,然後再加入無酒精的材料(氣泡類除外)。 若是製作壓榨法,則可優先加入搗碎物。
7.
如在競賽期間遞送成品給評審時所出現的任何意外,由BAT協會與參賽者協商,並找出雙方都可接受的方案。
8.
本會有權拒絕參賽者的配方、調製方法和雞尾酒名稱(請勿取不當不雅酒名),若配方有問題將不予以通知,因此務必檢查清楚以免被扣分,並請影印一份留底。
9.
舞台上贊助商瓶子標籤呈現須為全新及清楚的,舊標籤或污損的標籤不可使用。
10. 選手不限報名幾組,但須考量自己的比賽時間,但高中職組不得與任一職業大專組同時參加,請於報名表勾選清楚,但若大會流程導致時間衝突到,則需告知現場工作人員處理
11. 得獎者若同分數時,傳統調酒組依口感、技能之總分最高依序者為優勝;花式調酒組依技能,口感之總分最高依序者為優勝
12. 一組比賽後,舞台會被清理乾淨,以供下組選手使用。
13. 各組參賽選手上台比賽時,嚴禁脫鞋
14. 大會裁判的審核權、決定權,不接受其它的評議;大會有權使用各選手之創作品為教學用途。
15. 各選手比賽自創酒配方應為原始創作,切勿抄襲,創作權屬選手及大會所有。
16. 選手注意事項將放至本會網站上,請於比賽前自行上網查詢。
17. 大會現場歡迎拍照,但嚴禁錄影(敬請遵守);請共同維護場地整潔,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大會不負保管責任,選手區請自行派人看顧物品。
18. 比賽會場演藝廳禁止攜帶食物、礦泉水及飲料等液體。
19. 請勿在比賽會場之各洗手間清洗用具及切割、丟棄果皮,違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20. 花式選手可在【草坪】上練習,但不可使用玻璃瓶練習,違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21. 大會將派治安人員巡邏,若違反大會秩序及環境規定,一律取消參賽資格,請選手們發揮公德心,保持形象,共同維護場地整潔。
22. 大會舞台有提供插座,若需使用請於線上報名時填寫,提供電壓為110V。
23. 若有未盡或變更事宜,將於本會金爵獎官網上公告。
材料共同規則
1. 調酒材料不能超過6種,包含一匙、滴、少許和固體材料例如水果或香料。(Bartender Choice 除外)
2.
配方一定要包含至少1.5 CL的指定產品(職業大專創意茶酒傳統組除外),不可超過4種酒精材料。
3.
配方要包含至少4 CL的酒精成分,但不可超過7 CL的酒精成分(Monin無酒精調飲組除外)。
4.
配方必定要有該組指定產品,其餘酒類產品(香甜酒)、糖漿,必須使用大會所有指定品牌。(請參考大會官方網站「配方指定品牌一覽表」)
5.
所有裝在玻璃瓶的液體、噴灑在飲料上都算一種成分,如酒杯上的裝飾物(Decoration)掉落,口感評審將會扣分。
6.
嚴禁使用人工染色劑、加熱材料以及明火
7.
不得使用優酪乳等乳酸菌飲料調配;牛乳產品應只包含新鮮牛奶、乳酪和蛋。
8.
配方內容請寫單杯量,須以『cl』為單位,容量標準最少為0.5cl(例如:柳橙汁2.5cl,不可填寫2.8或2.4cl等),低於0.5cl則寫少許、dash…等。(1cl=10c.c)(1oz = 3cl)
9.
任何使用的水果、藥草和蔬菜使用量都要寫的很清楚,並明確的標示使用量。
10. 花式調酒選手的配方,如果汁、糖水、茶、咖啡等必須裝入沒有標籤的空瓶內並且貼上金爵獎的貼紙(意者請向大會購買)
11.自製或半加工的材料不得使用。(★ Bartenders Choice 組別除外)
11.自製或半加工的材料不得使用。(★ Bartenders Choice 組別除外)
Decoration and
Garnish 裝飾品
1.
Decorations
是用來放在杯子旁邊、邊緣或是頂部,不會影響到酒的味道。
2.
Garnishes
是用在玻璃杯內,它除了可以當作裝飾物也同時可以改變味道,如調酒用的櫻桃,水果類調味、橄欖…等。
3.
果雕與裝飾品都要是可食用的。要使用可食用的花、水果、蔬菜、葉子、草藥、香料、果皮、種子、豆子,裝飾用的花也都一定要用可食用性的花草。
4.
初賽切割時間10分鐘(切三個);職業大專創意茶酒傳統組、MONIN無酒精調飲組切割時間5分鐘(切一個)超過時間即扣分;決賽請自行依比賽順序於『切割區』切割。
5.
果雕須於比賽開始後才能放在玻璃杯上,不可在上台前放。
6.
比賽開始前不可在玻璃杯中放入冰塊。
7.
不可以使用食用色素。
8.
用於裝飾用(Garnishes)的製成品(例:調酒棒)可在比賽中使用來固定果雕在玻璃杯上,但是不可以使用加強視覺效果的裝飾品。
9.
劍叉、水果劍、調酒棒及裝飾物,賽後不歸還。
10. 任何有爭議性的裝飾品都要經過BAT委員會同意。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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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線上報名https://goo.gl/forms/yXlb9J4Mdu8V6jZb2,報名後請連同報名費、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及報名總表一同寄至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800-42高雄市新興區林森一路163號5樓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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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至日期為10月30日(日)一經程報總會,不再接受報名、更改及查詢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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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組調酒組報名費為1300元,第二組為1000元。(報名費用包含選手之夜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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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報名時請確認姓名及組別是否正確,若因選手個人輸入錯誤而需重新補發參賽證明,每張酌收工本費50元。請將需更正的證書、回郵信封及費用寄至協會後予以補發。